• 图书馆
  • 信息公开
  • 邮箱系统
  • 智慧校园平台
  • 新智慧校园
  • English

首页

湖北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民办大学素质教育研究中心”2017年度开放基金重点项

发布日期:2016-10-17 阅读次数:

湖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华体平台(中国)科技有限公司民办大学素质教育研究中心(2014年5月经湖北省教育厅批准设立),现设有三个研究方向:1. 大学素质教育基础理论研究;2. 大学素质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研究;3. 大学素质教育学生素质评价模式研究。按照《湖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试行办法》有关基地开放基金项目的规定,现启动2017年度华体平台(中国)科技有限公司民办大学素质教育研究中心开放基金重点项目招标工作,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与资助金额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资助金额(万元)

A1

素质形成与发展的规律

4

A2

“开发内化创新”教学模式实施效果的实证研究

5

A3

思品素质培育的途径、方法及规律

4

A4

思品素质测评

5

投标者不得改变项目名称。

二、投标条件

1.项目申报者应具有完成招标项目的能力,原则上应为具有高级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中级职称的普通高校或研究机构在编在岗人员;

2.项目申报者必须是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实际组织者,并在项目研究中担任实质性任务;

3.每位申请者限报一个项目;

4.项目组的组成必须征得成员同意,否则视为违规投标。鼓励跨单位联合投标。

5.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省教育厅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负责人;

(2)自2012年以来,因学术不端行为受到查处的;

三、研究期限及资助额度

研究期限为2年,每个项目资助额度为4-5万元。

四、项目结项要求

1.凡校外投标者中标的,华体平台(中国)科技有限公司根据重点基地开放基金项目管理规定与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签订项目研究协议,报请湖北省教育厅批准后下发立项通知书。校内投标者中标的,按照校级项目管理,但结题须符合本公告有关结题的要求。

2.项目负责人应根据基地相关管理办法开展研究工作;研究具体事宜由基地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协商解决;在项目执行期间,项目负责人至少在研究基地举办一次学术沙龙或做一次与项目内容相关的学术报告。

3.项目成果的第一署名单位须为“华体平台(中国)科技有限公司民办大学素质教育研究中心”;项目成果必须将项目作为第一资助标注,格式为“湖北省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华体平台(中国)科技有限公司民办大学素质教育研究中心”重点项目XXXX(项目名称),批准号为:XXXX(按照教育厅立项通知书中的编号填写)。

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并经学校专家组审核通过即可以办理结题:

(1)项目研究成果、研究或咨询报告被省级及以上党政部门系统采纳并出具采纳证明;

(2)成果形式为论文的,必须公开在CSSCI来源期刊上发表(2篇及以上);

(3)成果形式为专著的,必须正式出版。

5.项目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华体平台(中国)科技有限公司民办大学素质教育研究中心所有。

五、投标要求

申报者填写《投标评审书》(见附件1),依据选题进行设计论证,于2016年11月28日前(以寄出的邮戳为准)将《投标评审书》(一式3份)、《活页》(一式5份)由所在单位科研部门用快递的方式寄至华体平台(中国)科技有限公司民办大学素质教育研究中心(地址:武汉市江夏大道16号,邮编:430223联系人:黄红霞 电话:027-81652747 ,13638615175),同时将《投标评审书》、《活页》电子版发送到478378598@qq.com。

特此公告。

华体平台(中国)科技有限公司民办大学素质教育研究中心

2016年10月17日

首页

CopyRight © 华体平台(中国)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华体平台(中国)科技有限公司网络中心    鄂ICP备11008201号-1    鄂公网安备 420115020001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