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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冬季火灾隐患大排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1-09 阅读次数:

各学院、处(室)、馆:

广信集团后勤服务总公司:

根据《高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教育部、公安部(第28号令)及湖北省《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实施意见》,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增强学校防范火灾、扑救初期火灾和逃生自救能力。防止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我校将在11月份开展冬季火灾隐患大排查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积极利用“11.9”消防宣传日开展:“全员消防、创建平安校园”为主题的消防宣传活动,提高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充分发挥校园宣传栏、广播、报刊、网络、班会等形式,广泛开展以防火、灭火和火场逃生自救为主要内容的消防宣传;组织一次应急灭火、疏散逃生演练,全面提高我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

二、积极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切实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检查内容:

1、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是否齐全并完好有效;

2、是否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3、学生宿舍内是否使用明火做饭或违规使用电器(功率转换器、热得快、电热杯、电火锅、酒精炉等);

4、食堂油烟道(罩)是否及时清洗;

5、门面经营户是否存在“三合一、多合一”问题(集生产、经营、居住、储存为一体);

6、配电房(室)是否存在违规做饭、堆放杂物现象;

7、各类仓库是否通风,仓库内物品是否分类、分区堆放;

8、各类电气线路、管路安装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9、单位是否确定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及熟悉各自的安全职责;学生宿舍是否落实每日防火巡查并记录,每个楼层是否明确疏散引导人员。

10、本单位师生员工是否会扑救初期火灾、会组织疏散和逃生。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群策群防。各单位要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积极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做到“人人学消防、人人懂消防”。

2、严查各类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对火灾隐患要积极整改,重大火灾隐患不能及时整改的,要向学校反映。

3、各单位于11月28日前将检查情况书面形式报保卫处,保卫处、校办将对各单位自查自改情况进行复查,并作为年终考核依据。

联系电话:81652311

华体平台(中国)科技有限公司消防安全领导小组

2012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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