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GXZB2011007
我校拟对校园导向标识牌进行全面更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投标人资质要求:
1、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经济实体。
2、具有上述项目设计、制作及施工资质。
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招标标的:
(1)标的:
全校范围内教学楼和办公楼标识牌招标采购项目(具体请见附件),标识上含有校名、中文和英文。
(2)标的质量要求:
标识牌美观大方、持久耐用、不褪色。
三、供货施工期限:
2011年8月30日前完成所有标识牌的制作和安装,交付使用。
四、投标事项
1、招标文件的发售:有意向的投标人可在2011年7月27日17:00前携带相关资格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到我校资产处进行登记认购招标文件(每份200元,售后不退)。
2、招标文件的答疑: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可在递交投标书之前以书面形式或电话形式与我校资产处沟通,不另设答疑会。
3、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人应于2011年7月28日9:00时以前将盖章密封后投标书五份(其中正本一份加盖公章,副本四份)递交到招投标办公室(联系电话:027-81652837)。
4、开标时间和地点:2010年7月28日9:30于我校行政楼五楼会议室进行技术标评标。
5、评标基本原则:定量和定性评价相结合。定量评价主要以投标报价为参考因素,定性评价主要以产品质量、公司业绩、售后服务承诺等为参考因素
五、投标书的要求:
1、投标书目录;
2、投标函及投标方委托人授权书的有效证明
3、投标方的营业执照及其他合法资质证件的复印件等资料;
4、投标报价
5、投标产品设计方案、技术规格;
6、投标产品的技术规格;
7、供货周期、售后服务承诺书(质量承诺、服务承诺);
8、投标人近三年在武汉地区的经营业绩;
六、付款方式:
标识牌制作安装完毕,验收合同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0%;合同总金额的10%留作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一年后,产品使用情况良好,无明显褪色。
七、下列情形之一者为废标:
1、投标文件的内容和招标文件有实质性背离的;
2、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
3、投标文件没有密封送达的;
4、报价明显背离市场合理价位的;
八、开标、评标:
1、开标、评标由招标方邀请的专家组成评标小组,按照招标方制定的评分方法进行技术标评分计分,当众启封投标文件,确认有效投标文件;评标小组对投标方进行资格审查,对投标书的内容进行评定。样机的现场测试、开箱等对比。
2、评比项目分为资质、业绩、设备性能、服务、价格、交货期限、优惠条件及投标方的其他承诺等项。
九、其他:
1、投标人务必认真阅读招标书的全部内容,严格按招标书所载明的内容和格式要求编制投标书,投标书出现与招标书相背离的,评标时均酌情扣分。投标方的投标文件经招标方开标后不予退还。
2、报价表及资质证照的复印件须加盖红印。
3、招标方有权就本招标书标的内容进行分包。
4、联系电话: 027---81652837 13277925858邮箱:znzcc2046@163.com 赵老师
备注:以正式出售的招标书为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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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办公室
201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