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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年终科研考核与奖励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12-10 阅读次数:

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0年度的科研考核与奖励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师发表的科研论文和完成研究课题情况

(一)统计范围:20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取得的成果。具体包括:①以中南分校全职教职工作为第一署名(下同)在国家认可的合法刊物、报纸理论版上发表的科研论文(含《中南论坛》发表的和收入学校印刷的论文集中的论文);②收入“三大索引”的科研论文;③公开出版的专著或教材;④艺术学院教职工公开发表的艺术作品或被企事业单位采用的作品以及校外重要演出获奖;⑤体育教师指导学生校外重要比赛获奖项目;⑥申请且获批的校外研究项目及其完成情况;⑦校外科研获奖情况。

(二)统计要求:按学校统一设计的统计表范式逐项统计,各单位对成果的合法性、真实性等进行预审、把关;所有成果必须有原件(含证书)和复印件各一份,由学院集中保存备查(原件由学校认定后归还作者或主责人,复印件由学校集中存档);2011年1月5日前完成上述统计工作,经由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并向发展规划处提交纸质稿和电子稿(联系人:邓丹丹,电话:81652054)。

二、学术讲座情况

各单位对本年度举办的学术讲座情况进行汇总,2011年1月5日前向发展规划处提交相关资料,包括①学术讲座汇总表;②各次学术讲座情况分析表;③学术报告成效问卷。

三、科研奖励工作

学校将启动科研奖励工作;奖励的范围为2009年7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出版、发表或认定的成果;奖励实施的对象和程序按 《武汉科技大学中南分校科研奖励试行办法》(中南分校科字2008[42号])执行;启动时间另通知,望单位及早准备。

武汉科技大学中南分校发展规划处

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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