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书馆
  • 信息公开
  • 邮箱系统
  • 智慧校园平台
  • 新智慧校园
  • English

首页

开展校园“禁烟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03-11 阅读次数:

各学院:

为营造卫生和谐的校园环境,关爱全校师生的身心健康,学校决定开展校园“禁烟活动”。针对在校园内开展学生“禁烟活动”,学生工作处具体通知如下。

一、禁烟区域:整个校园区域(包括教室、寝室等公共场所)。

二、禁烟对象:全体在校学生。

三、学生“禁烟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方思清

成员:翟润虹杨进学 季 强 邹琪健 方长琰 林 娟 郑友旺 陶新荣 李超峰 高 琼 王海涛 王建斌

办公室设在校团委办公室。

各学院均成立以党总支书记为组长的学院学生“禁烟活动”领导小组。

四、学生“禁烟活动”系列活动

(一)学生“禁烟活动”宣传动员阶段(3月10日-3月16日)

1、学校在校园内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学校通过横幅、广播、网络等宣传形式,开展禁烟宣传;学校在宣传栏开辟“禁烟活动”宣传专栏,宣传吸烟的危害性;学校组织选拔一批志愿者作为“禁烟宣传大使”,并请专业人士对其培训,在校园内开展禁烟宣传。

2、各学院要结合此次“禁烟活动”发出倡议书,在校园内举办主题鲜明的禁烟活动。各学院要充分利用网络、报刊、宣传板、横幅等各种宣传平台,深入到教室、寝室等场所宣传,宣传要注重实效性、长效性。

3、素质导师要将学校的“禁烟活动”渗透到班级的管理工作中去。素质导师要利用开班会、查寝等形式,积极开展禁烟宣传,具体工作中要抓典型,抓长效。

4、学校将在教学楼、寝室楼、食堂、大学生活动中心、各类学生活动场所等设置“禁止吸烟”标志,校内开展各类学生活动场所,席位不设烟灰缸。

(二)学生“禁烟活动”检查落实阶段(3月17日-5月16日)

1、分区负责,检查落实。各学院楼、学院学生寝室为学院责任区,学院要将所属区域细分到人,列出值班表,检查落实禁烟工作。校团委组织“禁烟检查队”,对校园公共区域进行检查,劝阻吸烟行为。

2、要注意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教育和劝导工作。学生党员、学生干部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各级党团组织要加强对学生党员、学生干部的监督管理。学生党员、学生干部是学生中的先进分子,应配合学校积极开展“禁烟活动”,对于在公共场所吸烟的学生党员、学生干部,各级党团组织要参照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3、素质导师应严于律己,以身作则,不准在校园公共场所吸烟,不准在校园内和学生或学生家长谈话时抽烟,不准在校园内敬烟或接受敬烟。

(三)学生“禁烟活动”总结表彰(5月31日,世界无烟日)

1、各学院认真总结禁烟的经验和成果,加大宣传,巩固成果,学校将对在“禁烟活动”中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学院给予表彰,对其成功经验加以推广。

2、学校在世界无烟日(5月31日)举行总结表彰大会,表彰一批禁烟先进班集体、禁烟先进个人(包括戒烟典型)、优秀禁烟宣传大使等,并与本学年评优评先挂钩。

3、学校在检查整改的基础上,对禁烟严格落实的学院楼、学生公寓楼授挂“无烟教学楼”、“无烟公寓”等光荣牌。

五、学生“禁烟活动”的相关要求

(一)各学院要加强对学生“禁烟活动”的组织领导,将其作为“三个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高度重视,精心谋划,建立禁烟的长效机制。

(二)各学院要积极宣传,正确引导,在“禁烟活动”中落实十七大报告提出的“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发掘禁烟或戒烟的先进典型,用先进的典型引导人,并扩大先进典型的社会影响力。

(三)学生工作处将加大检查力度,做好原始记录,将其作为考核学院和素质导师“寝室文明建设”和“教室文明建设”的重要依据。

学生工作处

2008年3月6日

来源:中南在线 作者: 学工处

首页

CopyRight © 华体平台(中国)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华体平台(中国)科技有限公司网络中心    鄂ICP备11008201号-1    鄂公网安备 420115020001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