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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有奖征集道路名等的启事

发布日期:2008-03-04 阅读次数:

关于有奖公开征集

校园道路名、建筑物名、景观名及景观石名言警句的

启 事

校园道路、建筑、景观的名字,雕塑、景观石上的名言警句等,是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学校 “软实力”的重要体现,对于发挥环境的育人作用具有重要意义。为凝练中南精神,加强校园文化内涵建设,丰富校园人文精神内容,经研究,面向校内公开有奖征集校园道路名、建筑物名、景观名字及景观石名言警句,全校师生及校外人士均可参与,具体事宜如下:

、征集内容

(一)、校园主要道路

1、校门——行政楼——艺术学院主干道

2、校门——行政楼——商学院主干道

3、山顶公园主干道(在建)

4、第一食堂篮球场至第二学生食堂旁洗衣房(女生宿舍区)主干道

5、艺术学院至新建图书馆主干道

6、西7学生公寓至西9学生公寓主干道

7、西5学生公寓至西7学生公寓主干道

8、大学生活动中心(第四学生食堂)至城建学院主干道

9、艺术学院至商学院(穿越外语学院后方)主干道

10、现图书馆大门前至东区学生公寓台阶路

11、文法学院至商学院(外语学院)台阶路

12、西8至西9学生公寓主干道

13、沿湖道路

(二)、主要建筑物

1、行政大楼

2、图书馆(现)

3、图书馆(新,在建)

4、教师公寓楼(东区四栋)

5、信息工程学院

7、外语学院

8、商学院

9、艺术学院

10、文法学院

11、城市建设学院

12、生命科学学院;

13、第一食堂

14、第二食堂

15、第三食堂

16、第四食堂

17、东区学生公寓

18、东11栋学生公寓

19、西区学生公寓

20、体育馆(待建)

21、非专业素质教育中心大楼(待建)

(三)、校园主要景观

1、学校大门左侧(靠二食堂)花园

2、学校大门右侧(靠教师公寓)花园

3、学校行政楼前广场(成功广场)

4、东六学生公寓旁人工山景点

5、东八学生公寓旁小树林

6、东十学生公寓旁小树林

7、图书馆左前方(文法学院右后方)建筑景观

8、图书馆——商学院梅南山腰景观

9、文法学院正后方树林

10、艺术学院后方至城建学院沿湖景观带

11、西2学生公寓正前方(外语学院正后方、西区篮球场)人工山景

(四)、校园景观石

为所有校园内已经布点的景观石推荐合适警句(注明石块具体位置)

二、征集要求

1、遵循层次化、序列化、规范化的原则,科学、合理构建名称结构体系,体现各类命名的整体性和学校校园特色,体现学校地理、历史和当代科学文化特征,体现学校人文精神、成功素质教育理念,体现校园内涵,体现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机结合。

2、应用汉语命名,言简意赅、寓意深刻;应征者应对每个命名的基本理由要作简要说明。

3、必须符合国家法律,符合社会公德,不得带有封建或不健康色彩,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和名誉权。

4、道路命名要区位感强,对所在方位有标示作用,具有一定文化内涵,且风格与周边的建筑物、景色、校园整体协调一致。

5、应征者提交时,须注明作者姓名、所在单位(班级)、日期及联系方式(手机、固定电话)。书面提交者应将命名作品用信封密封后,送(邮)至学校宣传处(学校行政楼六楼,电话:027-81652051);网上提交者可将命名作品发送至指定邮箱E-mail:xbnews@126.com。

6、应征者可参与对其中一个或者一个系列或全部征集对象的命名,最后提交稿件截止时间为2008年3月15日。

三、评选表彰

1、征集结束后,学校组织有关人员将征集到的全部作品进行鉴别、评议,分别初选命名作品。

2、学校组织有关领导和专家构成复审组,对初评结果进行复审,分别选出命名入围作品各5-10套。

3、将入围作品通过新闻网、宣传栏等进行公示,广泛征集意见。

4、根据广大师生的修改意见,复审组对入围作品进行讨论、修改,并提交学校研究。

5、学校对复审委员会修改后的作品进行审议,确定命名。各种命名一经采用,其知识产权和著作权归学校所有。学校通过一定形式公布命名结果。

6、命名被采用后给予较优厚的报酬(另定)。并通过抽奖的形式从全部应征者中按照10%的比例产生纪念奖,奖励价值50元纪念品一份。

武汉科技大学中南分校拥有最终解释权,校宣传处具体负责解释。

武汉科技大学中南分校

2008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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